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外贸知识

国际货物运输关系方

来源:东莞外贸人才网 时间:2012-08-13 作者:东莞外贸人才网 浏览量:

 

 1.承运人(CARRIER)是指专门经营水上,铁路,公路,航空等客货运输业务的交通运输部门,如轮 船公司 ,铁路或公路运输公司,航空公司等。它们一般都拥有大量的运输工具,为社会提供运输服务。

  2.货主(CARGO OWNER)是指专门经营 进出口 商品业务的 外贸 部门或 进出口 商。它们为履行贸易合同,必须组织办理 进出口 商品的运输,是国际货物运输工作中的托运人(SHIPPER)或收货人(CONSIGNEE)。

  3.运输代理的种类:

  (1)租船代理。又称租船经纪人(SHIPPING BROKER),指以船舶为商业活动对象而进行船舶租赁业务的人,主要业务是在市场上为租船人寻找合适的运输船舶或为船东寻找货运对象,以中间人身份使租船人和船东双方达成租赁交易,从中赚取佣金。因此,根据它所代表的委托人身份的不同又分为租船代理人和船东代理人 。

  (2)船务代理(SHIPPING AGENT)。指接受承运人的委托,代办与船舶有关的一切业务的人,主要业务有船舶进出港,货运,供应及其它服务性工作等。船方的委托和代理人的接受以每船一次为限,称为航次代理;船方和代理人之间签订有长期代理协议,称为长期代理。

  (3)货运代理(FREIGHT FORWARDER)。指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办理有关货物 报关 ,交接,仓储,调拨,检验,包装,转运,订舱等业务的人,主要有订舱揽 货代 理,货物装卸代理,货物 报关 代理,转运代理,理 货代 理,储存代理,集装箱代理等。

     (4)咨询代理(CONSULTATIVEAGENT):指专门从事咨询工作,按委托人的需要,以提供有关 国际贸易 运输情况,情报,资料,数据和信息服务而收取一定报酬的人。 以上各类代理之间的业务往往互相交错,如不少船务代理也兼营货运代理,有些货运代理也兼营船务代理等。

 

分享到:
下一篇: 本票AND支票
客服服务热线
0769-26622959
9:00-18:00
官方微信

粤公网安备44190002002331号 | 粤ICP备18002970号

未经东莞外贸人才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东莞市小豌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东莞市莞城地王广场商务中心 电话(Tel):0769-26622959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