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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人员的申报

来源:东莞外贸人才网 时间:2012-09-06 作者:东莞外贸人才网 浏览量:

 

      入境人员检疫申报

  (一)出入境人员检疫是通过检疫查验发现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给予隔离、留验、就地诊验和必要的卫生处理,从而达到控制传染病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传染病传入或传出的目的。

  (二)、受检疫的入境人员,必须根据检疫医师的要求,如实填写《入境检疫申明卡》,出示某种有效的传染病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

  (三)、入境人员检疫申报的内容有:

  1、精神病、艾滋病(含病毒感染者)、性病、肺结核等疾病;

  2、发烧、皮疹、黄胆、腹泻、呕吐等症状

  3、随身携带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等特殊物品

  4、来自黄热病疫区的旅客应出示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

  出境人员检疫申报

  (一)受检疫的出境人员,必须根据检疫医师的要求,如实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种有效的传染病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

  (二)出境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出示《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前往黄热病疫区的中国籍旅客应出示黄热病接种证书。

  (三)检疫人员对所有出境人员进行医学观察,阻止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出境,并根据需要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出入境人员健康检查

  健康检查对象

  应接受健康检查的出入境人员包括:

  (1)申请 出国 或出境一年以上的中国籍公民;

  (2)在境外居住3个月以上的中国籍回国人员;

  (3)来华工作或居留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员。

  (4)国际交通工具上的中国籍员工

  健康检查的重点项目

  (一)、中国籍出境人员:

  1、重点检查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

  2、还应根根去往国家疾病控制要求、职业特定及健康标准,重点检查有关项目,增加必要的检查项目。

  (二)、回国人员:

  除按照国际旅行人员健康记录表中的各项内容检查外,重点应进行艾滋病抗体监测,梅毒等性病的监测。同时根据国际疫情增加必要的检查项目。

  (三)来华外籍人员实健康检查:

  验证外国签发的健康检查证明,对可疑项目进行复查,对项目不全的进行补项。其重点检查项目是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和外国人禁止入境的五种传染病即,艾滋病、性病、麻风病、开放性肺结核、精神病。

  (四)、国际交通工具上的中国籍员工

  除按照国际旅行人员健康记录表中的各项检查内容外,重点应进行艾滋病抗体监测、梅毒等性病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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